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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的问题如下?

时间:2020-07-10 20:22:10
我父亲有三个哥哥(一个生病干不了活)。我大伯在1980年之就已经分户出去了,大伯1980年之前生了三个孩子(最后一个超生)。村里1980年生产队解散时,大伯是一户,爷爷是一户。1980年时,大伯这一户包括大伯大伯母大伯的前两个孩子四个分耕地人口,爷爷这一户包括爷爷奶奶(奶奶是残疾人,干不了活)二伯(二伯生病干不了活,后来去世了)三伯(此时三伯没有成家)还有我父亲四口人分耕地。1980年到1986年这段时间,我父亲跟爷爷在家里开荒,三伯出去读书。1986三伯读书回来成家,这时候爷爷把家庭一半的耕地分给三伯,并且曾帮大伯开过荒,从此每户人的耕地已经确定。在1990年正式订合同的时候,这时候我父亲的耕地面积包括生产队分的5.6亩,开荒的18亩共26亩。其实1990年正式订立合同时候把生产队在1980年生产队分的面积重分到每个人口,但开荒面积不变。1990年三伯已经成家,生育三个孩子。我父亲还没有成家,所以和爷爷共户(该户包括爷爷奶奶我父亲二伯)。1994年,我父亲来县城发展(80-94开荒14年了)我父亲的耕地给爷爷做。1996年,爷爷二伯去世了,大伯三伯把我爸爸的二十六耕地全给做了,这时候大伯三伯交代家庭公共的宅基地留给我父亲,并交给我父亲围起来。2005年,我父亲要回一块六亩的耕地做。2017年耕地确权,大伯,三伯让我父亲不用要耕地了,因为宅基地他们准备留给我父亲,我父亲也同意了。最终我父亲确权六亩耕地,剩下的被两个伯伯瓜分了。2020年,两个伯提出要宅基地。三伯坚决说没做过我的耕地,大伯表示自己会给5亩。(实际上20亩被瓜分)。并且我的耕地有充足的证据证明,1990的合同,我现在还保存,并且可以和17年的合同对应。后来在村委会上说,三伯还是坚决说没做过,并且有一块地叫深田山,三伯非说是东沟坡(深田山是我爸的。东沟坡在整个家庭是唯一一块是我三伯的),三伯是想把这块地据为己有。但是开会的时候,村长提议到实地指认,我爸又不肯,非得在纸上说,实际上在实地很容易就说清楚了。而且那块地从古至今都是深田山,我爸在开会的时候又不敢肯定地说是深田山,非得到城市里的测绘公司查邻近耕地的地名。这样造成人家村委会领导认为这几兄弟的耕地分不清楚,让三伯和大伯随便给几亩给我父亲就行了(实际上谁有谁的耕地,我爸的耕地在哪是确定约)。开会的时候,三伯也否认了,把老宅和宅基地交给我父亲,三伯说老宅和宅基地是公共的(实际上三伯住了十几年,把房子住烂才走,之后就交给我父亲了)。而我父亲只是说三伯走到别的地方住,没有说交给自已。好烦啊!我父亲又不肯在实地说,又不敢肯定地说地名,不敢说三伯把老宅交给自己。现在村委会让大伯二伯随便给几亩给我父亲算了,“都是兄弟”。我该怎么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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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拥有土地是需要土地证明的,如果说你三伯要把地让给你们而没有把证明转给你们。也不能证明这块地是你们的,如果谁都没有土地证明那只能以后是公共土地了。
时间:2020-07-10 20: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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