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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离婚后归属问题?

时间:2019-12-11 18:33:24
首先,房产是男方+男方父母,每人各占三分之一,共同购买。在婚前已经完成了购买。女方要求男方把所有房产过户给女方。男方带着男方父母到了房产局。男方父母跟女方由于不是直系亲属,于是以买卖的方式将三分之二的房产过户给了女方,买卖协议上随手写了10W元。(实际价值40W)男方跟女方由于是直系亲属,于是以赠与的方式(税收最少)过户给了女方。现在女方要起诉离婚,请问上述财产哪些是共有财产?男方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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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丈夫将婚前房产过户给妻子就属于赠与行为。过户只是对赠与或买卖或继承的确认。离婚时根据产权证上的名字决定产权的归属。如果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女方;如果有两个人的名字,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公婆婚前出资购买的,只要公婆同意也是一样的。
时间:2019-12-11 18: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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