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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纠纷

时间:2019-10-12 19:51:00
是这样,我自己按揭的商品房,也还了几年的房贷了,因房产证没下来不好出售,我要卖掉,让售楼部帮忙找个客户,比市场价总价低三四万卖,答应给售楼部好处5000元,后来售楼部找的客户报价比我给售楼部的价格高出三万左右,售楼部把客户电话给我,我自己约谈到最后成交都是我自己,最后我只给售楼部5000元好处,已经给了5000,我就走了再没管,现在新房主售楼部不给供暖要求我把多卖出来的几万给他们,我也和他们没有任何书面字句,不是我不给,如果从头到尾是他们售楼部给我卖了你把原来我给你们说的价格钱给我就行,现在是你只介绍了一下,后面都是我谈的,只是售楼部的一个人(是乡镇的房子,这个人是开发商老板老婆),我给你5000,可以了我觉得,房子总价才20万出头(除了未还房贷部分我拿到手才十万出头),因为房产证还没下来所以未过户,只有购房合同,所以售楼部现在就认我,牵制我要求给了钱才供暖,那家人已经住进去了,且我两也找的中介出的合同,虽然没过户,但也有法律效益。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新房主现在找我,因为这个事情不供暖,另外房贷未还部分钱等到房产证下来后过户时才给我,所以现在这种事情我还不能撒手不管,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办,着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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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没有过户和相关协议,开发商不供暖是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时间:2019-10-12 19: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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