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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继承

时间:2019-09-07 22:34:49
父母离异的时候法律协议上写着我满十八岁房子自动过户给我,但是我父亲在我十八岁之前离世了,我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姐姐,房子是我父母的婚后财产,现在我想继承这套房但是公证处表示需要我姐姐的一个不要这套房的证明,如果要分的话我需要分给姐姐多少是一半吗?没有遗嘱,只有一纸法院的复印件上面有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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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继承,首先需要对该住房确权。就是确定该住房有多少权益属于死者所有。如果是死者婚前个人所得个人财产或者法律规定属于个人的财产,那么就是办理继承全部产权。如果是死者婚后取得财产,依照婚姻法规定,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这样的情况是办理继承一半住房产权手续。确权完毕,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就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就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亡时合法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亲生子女和继子继女,以及养子养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名下房产份额。三方继承权利和继承份额均等。
时间:2019-09-07 2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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